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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学材料与能源学院202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6-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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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学材料与能源学院202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实施细则

材料与能源学院热忱欢迎省内外各高校推免生申请我院!

根据《云南大学202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章程》要求,为切实做好材料与能源学院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相关工作,保证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科学、规范、公开、公平、公正,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动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致云南大学建校100周年重要贺信精神落地见效。学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紧扣国家战略需求和云南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坚持“四个面向”导向,健全科学评价和分类评价机制,着力提升推免生招生选拔质量,依法依规组织开展2027年推免生接收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一)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量,以德为先,将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录取的重要评判依据。

(二)坚持内涵式发展,严把人才选拔质量关。构建科学完备的遴选评价体系,健全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工作机制,突出能力导向,重点考核学生科研创新潜力与专业综合素养。

、学院简介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是云南大学的重点建设学科,具有悠久而辉煌的历史。本学科现有84名专任教师,教授人数比例24.5%,博士学位教师比例90%,非本单位教育经历教师比例86.4%。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均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中科院百人计划、青年千人、云岭学者、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等知名专家。建有国家光电能源材料及应用示范国际联合研究中心、云南省微纳材料与技术重点实验室、云南省碳中和绿色低碳技术重点实验室、云南省电磁材料与器件重点实验室、云南省先进能源材料国际联合研究中心、云南省材料基因工程(计算)中心、云南省铜基及特种先进导电材料工程实验室、云南大学电镜中心等。本学科已形成体现材料学科发展前沿和地方资源经济特色的“厚基础、重实践、精业务、强创造”人才培养模式。

本学科在坚持传统优势、开展应用基础研究的同时,结合地方经济建设,形成了自身的特色和优势:(1)瞄准国际前沿,开展生态环境材料、新型能源材料、传感材料与器件、光电材料等方向的研究,在光电能源材料等方面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2)密切结合云南资源优势和经济发展需求,针对云南省有色、贵金属及无机非金属资源丰富、亟需相关精深加工技术等问题,与企业合作开展深加工、应用基础和技术研发,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并培养所需的高层次专业人才。

、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推免生接收工作小组,负责推免生接收工作,审核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保证推免生接收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学院成立推免生接收工作申诉小组,负责处理推免生接收工作中可能产生的申诉和争议问题,切实加强对推免生接收工作的监督检查。

、接收类别

(一)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硕士生”)。

(二)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

我校所有拟录取的推免生录取类别均为全日制非定向

、接收专业和名额

(一)推免硕士生接收专业及接收名额

除非全日制专业、部分全日制联合培养专业(研究方向)外,我校其余全日制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硕士生,具体以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开放填报专业为准。各专业预留一定比例(一般不超过50%)的招生计划用于招收推免考生。

(二)直博生接收专业及接收名额

我校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的专业均可招收直博生,具体以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开放填报专业为准。直博生指导教师均为我校科研成果突出的博士研究生导师,学校为直博生定制专属培养方案。我校直博生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学校博士招生总计划的20%

、推免生相关待遇

(一)奖助学金

1.我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现全覆盖。直博生入学当年享受博士一等学业奖学金15000元;推免硕士生入学当年享受硕士一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次年起,学业奖学金按照学年综合测评结果进行评定。鼓励各培养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配套设立专项奖励。

2.直博生享受博士研究生助学金13000元/生·学年;推免硕士生享受硕士研究生助学金6000元/生·学年。

3.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外,我校还设置有研究生张文勋奖学金、岳虹研究生奖学金、校友励志银杏奖学金、方国瑜奖学金、熊庆来奖学金、宝钢奖学金、富滇银行奖学金等各级各类奖学金,同时设置省级、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评选项目。

4.优秀推免硕士生若在学期间获得我校硕博连读资格,博士入学第一年可享受博士一等学业奖学金15000元。

以上各类奖学金的具体实施及评定办法,请登录云南大学奖助文化网(http://www.xsjzwh.ynu.edu.cn/)查询。

(二)提前修读研究生课程

本校推免硕士生可申请于2027年春季学期提前修读研究生课程,课程成绩如实记入学业档案。选课相关要求、流程等按后续发布的选课通知执行。

(三)优先选择导师

推免生享有优先推荐遴选优秀导师的权益。

七、申请条件

(一)申请考生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深厚爱国主义情怀和集体主义精神,坚定社会主义信念,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考试作弊、学术不端以及其他违法违纪记录。

(二)申请考生须为具有推免资格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已获得所在本科院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招生体检标准及我校相关要求。

(四)申请直博生的考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1.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秀,一般应在本专业内名列前茅。特别优秀的生源可以适当放宽。

2.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素养,原则上应获得学术论文、科技奖励、专利等科研成果,或获得国家级、省级学科竞赛奖项。

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较为突出,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潜质。本科在校期间有科研实践经历、学术竞赛突出表现或代表性科研成果者优先。

、推免申请、综合考核、录取程序

具体日程安排和要求以“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公布的为准。

(一)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相关功能开通后,推免生须按时在系统中注册和填写基本信息,完成网上报名、电子照片上传、网上缴费、志愿填报、复试确认、待录取确认等环节。

(二)报考我校2027年推免研究生(含本校推免生),请在系统报名功能开通后,及时填报“10673云南大学”,并及时关注系统提示和手机短信提醒。

(三)我院将按照要求及时对申请考生进行材料审核和筛选,确定参加面试考核的考生名单,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面试通

(四)收到我学院面试通知的考生请第一时间登录系统进行确认,同时按我院要求准时参加面试考核。

推免整体工作结束后,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将在云南大学研究生处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考核要求

资格审查

学院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每组不少于3人,对推免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客观独立打分,材料审核成绩作为择优筛选进入下一轮考核的重要依据。包括核验考生身份证、学生证、申请攻读研究生报告、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证明或综合测评成绩证明、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成绩单,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支撑材料和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专家组对考生提交的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竞赛奖项等进行复核,严格甄别抄袭造假、冒名顶替等学术不端行为或有名无实等,视情况在后续综合考核中进一步考查。资格审查合格方可参加综合考核。

考生须向学院提供以下材料:

1.本科学习成绩单一份,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红章原件)。

2.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各一份。

3.英语四级或六级证书(或成绩单),或者其它外语成绩单一份。

4.网报时填写过奖项的相应获奖证书、发表论文原件等。

5.申请直博的考生还须提交《云南大学接收推免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以及两位报考学科领域教授(或同等专业技术职称专家)出具的书面推荐意见(附件2)。

(二)综合考核形式及内容

学院成立不少于5人的面试专家组对学生进行综合考核,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对推免生采取线上面试的方式进行考察;对申请直接攻博的考生采用线下考核方式。重点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身心健康状态、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知识储备、创新意识与创新思维、科研潜力与综合素养等。复试以具体通知为准。

(三)综合考核时间及成绩

我院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考生,以具体通知为准。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其中外语成绩占20%(含外语口语水平测试和听力水平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成绩占80%,复试成绩60分为及格,未经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其他事

(一)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未参加综合考核或考核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三)考生体检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四)考生须于2027年9月1日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如无法按期取得,或在校期间受到处分,将取消录取资格。

(五)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直接取消综合考核资格;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并通报本科所在培养单位依规处理。

(六)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推免录取资格。

(七)直博生拟录取阶段不区分方向,不指定导师。待学校博士招生专业目录公布后,我院根据考生综合考核成绩、科研创新潜力等,结合导师招生名额以及科研需求,按双向选择原则确定直博生研究方向和导师,具体分配规则由我院确定并负责解释。

(八)直博生相关管理规定详见《云南大学关于硕博连读、直博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规定》(附件3)。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71-65037399  王老师

十二、本细则由云南大学材料与能源学院负责解释。


云南大学材料与能源学院

202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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